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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3.组织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5.负责组织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6.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本区国民经济动员、招标投标、功能疏解、人口调控等相关工作。

    8.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9.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职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依法处理有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重大价格违法 案件。

    10.负责本区涉案财产及物品价格鉴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所属单位包括2个行政机关,1个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北京市朝阳区物价检查所

    3.北京市朝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4.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980.187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385.0437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5.14408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77.5437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5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507.598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2.5074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2%;项目支出122225.0908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8%;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72.589533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05411.012317万元,增幅392.24%,本年支出增加105292.310226万元,增幅520.85%。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62.302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5.3052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89.5577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68%;节能环保支出16758.049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6%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4615.3052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1.199125万元,增长7.48%。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 2018年度决算4615.3052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1.199125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711.305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1.3055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18年度决算711.305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1.305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疏解整治促提升、疏解腾退环境保障、人口调控等工作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249.7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7.200000万元,增长1899.52%。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2018年度决算1249.7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7.200000万元,增长1899.5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税源分析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77389.5577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7104.39783万元,增长27038.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8年度决算348.4940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334068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77041.0637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7041.063715万元,增长1408328.8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及对口帮扶资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99.25929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9.430709万元,减少8.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8年度决算199.25929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9.430709万元,减少8.8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16758.0493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222.049353万元,增长373.93%。其中:

    “污染防治” 2018年度决算1831.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05.000000万元,减少48.2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专项及一般性质制造业疏解专项;

    “污染减排” 2018年度决算14153.163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3.163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节能减碳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18年度决算773.8861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73.886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拆除腾退测绘专项资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5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000万元,增加100%。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2018年度决算5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十三五”时期人口调控及产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3026.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26.000000万元,增加100%。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2018年度决算3026.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26.000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4601.8257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01.825702万元,增加100%。其中:

    “商业流通事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398.4157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8.41570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五规合一”信息系统现状图层项目。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4203.4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03.410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费。

    10、“金融支出”2018年度决算16861.3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861.300000万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金融支出” 2018年度决算16861.3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861.300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专项资金及企业上市专业辅导服务专项资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282.43908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83970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90000万元减少10.2502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持平。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80000万元减少2.88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8397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210000万元减少7.370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8397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210000万元减少7.37029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839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8.2282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4.468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9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3.4593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09.149549万元,其中:汽车10辆,135.936745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涉及金额1221875.440000万元。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中“疏解整治促提升”项目涉及金额548.440000万元,该项目为全面落实市、区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疏整促工作水平,“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经费主要支持开展了全区疏整促宣传、点位核查、影像资料留存、专题片制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2013年朝阳区卫星影像遥感数据、相关会议筹备等工作,共支出了5,010,483.600000元。该项目促进了我区疏整促工作成效的宣传展示,强化了推进专项行动过程中的防范预警与成果管控,切实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水平。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7个,决算金额1813.45931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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